一、2020年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情况
近年来,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基本保持稳定,细分市场各有不同,原油船舶运力整体上供大于求但存在结构性矛盾,成品油船舶、化学品船舶、液化石油气船舶运力供需基本平衡,液化天然气船舶运输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
2020年,沿海省际原油船舶运输量完成8074万吨,同比增加774万吨、增幅11%,营运船舶93艘、504.08万载重吨,船舶运力供给大于需求,但存在结构性供给不足问题;沿海省际成品油船舶运输量完成7800万吨,同比增加600万吨、增幅8.3%,营运船舶1128艘、583.23万载重吨,船舶运力供需基本保持平衡;沿海省际化学品船舶运输量完成3300万吨,同比增加100万吨、增幅3%,营运船舶280艘、121.7万载重吨,船舶运力供需基本保持平衡;沿海省际液化石油气(含化工气体)船舶运输量完成402万吨,同比增加46万吨、增幅12.8%,营运船舶72艘、22.84万载重吨,船舶运力供需基本保持平衡;沿海省际液化天然气(LNG)船舶运输量完成53.5万吨,营运船舶2艘、2.53万载重吨,运输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
二、2021年新增运力规模和推荐发展船型
为深化运力结构调整,满足特殊时期、特种货物运输需求,保障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2021年将适当新增部分船舶运力。
(一)原油船舶运力:新增单船6-6.5万载重吨的宽体、浅吃水(型宽>37米)原油运输船舶2艘,总计约13万载重吨。鉴于运输需求较为迫切,本次新增运力为非新造船,即企业可通过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转入国内运输、省内运输转省际运输、从国(境)外购置或者光租船舶转入国内运输、现有船舶扩大经营范围的方式申请新增运力(从国(境)外购置或光租的船舶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关于进口船舶的相关规定要求)。
(二)成品油船舶运力:暂不新增沿海省际成品油船舶运力。
(三)化学品船舶运力:新增5万载重吨左右的化学品船舶运力,推荐发展船型为高端不锈钢化学品船舶。
(四)液化石油气船舶运力:一是新增液化石油气运输船舶(含化工气体船舶)运力(非乙烯专用液化气船舶)2万立方米左右(约1.6万载重吨);二是新增乙烯专用液化气运输船舶运力1.3万立方米左右(约1万载重吨)。二者总计3.3万立方米左右(约2.6万载重吨)。
(五)液化天然气船舶运力:新增5万立方米左右(约2.5万载重吨)的液化天然气运输船舶运力。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作者:XXX;农产品集购网转载本文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并不表示本网认可文中作者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稿酬未付和其他任何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电话0512-65716709#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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